2019年11月2日 星期六

租金管制弊多於利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10月中發表的《施政報告》,以相當大篇幅闡述未來將推行一系列土地及房屋政策。當中除了提出引用《土地收回條例》以增加供應外,亦透露考慮提供租金津貼,以應對目前租金持續上升的情況。原來,最近英國的私人住宅租務市場也有兩個話題鬧得熱烘烘,分別是建議實行租金管制(下稱租管),以及取消業主行使終止租約的權利。對市場而言,究竟兩者將對英國樓市帶來什麼潛在影響?

盤源減少 露宿者問題惡化

皇家文藝製造商業學會(RSA)與曼徹斯特地區組織One Manchester的研究指出,建議英國政府應尋求獲得更大權力,以便在個別租金高昂的地區實行租管。筆者認為,租管會令市場上可供出租單位減少,因為這種干預私人市場正常操作的措施,會打擊部分準投資者入巿意欲,甚至令現有投資者選擇離場,寧願把單位空置或轉租為賣。在租盤減少情況下,租客的選擇將收窄,甚至令當地日趨嚴重的露宿者問題進一步惡化。
世界各地的例子亦證明,租管所帶來的影響是弊多於利。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,港英政府曾經實施租管,規定戰前落成或指定年期落成的私人住宅的市值租金和加租幅度等,結果舊樓業主欠缺誘因和資源去改善物業狀況,租客的居住環境亦因此每況愈下,直至1998年金融風暴後,政府才正式撤銷租管。

美國三藩市亦因為實施租管而加速該市「士紳化」(gentrification),意指舊社區原本聚集低收入人士,但物業重建後樓價和租金上升,較高收入人士遷入,取代原有低收入者。由於原區生活物價指數提高,低收入者唯有遷往更偏遠或條件更差的地區生活。

事實上,三藩市有部分業主加快拆卸舊樓並重建,正是因為新樓不受租管限制,近年當地露宿者問題引起國際關注,部分原因正是租管所造成。

撤業主終止租約權 僅討論階段

由此可見,租管不只對投資者和租客帶來負面影響,甚至會影響整體社會穩定,即使提出設立租管的「初心」良好,政府亦應該三思而後行。要解決住屋問題,筆者認同還是應從增加供應入手,正如總部位於三藩市的Facebook上月承諾,未來10年將捐贈10億美元在加州興建2萬間經濟型房屋,正是針對問題癥結,對症下藥。

另一個與英國私人住宅市場有關的議題,就是建議取消業主行使終止租約的權利。目前,毋須任何原因,業主可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租客終止租約,租客就必須按時遷出,否則業主可立即向法庭申請驅逐令。根據英國政府統計,當地超過八成以上簽訂的租約都是介乎6至12個月,部分政客認為由於租客數目日益增加,特別是有孩子的家庭應免受業主「逼遷」的威脅,建議設立最短租約期為3年,而業主只能夠在特定情況下才可申請終止租約。

不過,上述建議仍停留於公眾討論層面,投資者毋須過分擔心。只要透過委託信譽良好的租務代理、做好租客背景審查和按照自己的需要而購買相關業主保險等,業主都能夠有效減少遇上「租霸」的風險及損失。

kennylaw527@gmail.com

(原文刊載於2019年11月2日信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