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

公司名義置業利弊



英國政府自從今年4月開始,向購買「第二寓所」或出租物業的人士徵收3%的額外印花稅後,筆者接獲不少讀者查詢有關採用有限公司購買物業的利弊,現分析如下。

從購入成本而言,以有限公司名義並不能避免3%額外印花稅。假如樓價為100萬英鎊,買家仍然要支付額外3萬英鎊稅款。

不過,假如投資者是以轉售圖利為目標,用有限公司形式持有物業可能較有利,因為出售物業的淨利潤是需要繳納資產增值稅。目前公司應課稅率為20%,相比於高收入人士需要繳交28%為低。

銀行多不提供按揭

如果投資者以長線收租為目標,以有限公司形式持有物業,可享有的稅務優惠更為明顯,因為租金收入可以公司利潤形式入賬。目前英國的利得稅率為20%,遠低於高收入人士個人入息稅率的40%。當然,若股東從公司中收取股息,仍然需要納稅,但股東卻可根據實際需要,靈活安排派息的時間和對象,或讓租金繼續滾存在公司內,以備不時之需,從而達致最大的稅務效率(tax efficiency)。

另一方面,由2020年4月起,個人業主只能以標準稅率扣減按揭利息支出。假設每年利息支出為2萬英鎊,個人業主只能扣減其中的20%,即約4000英鎊。若以有限公司名義持有物業,全數按揭利息支出將可減免。此外,透過公司持有物業亦有機會省卻遺產稅。

雖然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在稅務上有上述優勢,投資者應先注意以下事項。

首先,是財務上的安排。目前大部分銀行並不為有限公司提供物業按揭。雖然小部分銀行仍會承做房貸,但會要求董事提供個人擔保,而且息率會較高,按揭成數亦較低;其次,投資者需要每年承擔額外支出,以委託會計師申報利得稅。

總括而言,只要選擇適合的方式持有物業,應繳的稅款將可以大幅減少。不過,投資者應否以有限公司名義購買物業,實在難以一概而論。筆者認為應按個人實際情況決定,並諮詢專業人士意見。

kennylaw527@gmail.com

(原文刊載於2016年6月4日信報)